关于开展2022年寒假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23 浏览次数: 323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教育厅和学校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学校全面开展学期结束前仙林、汉中门、泰州三校区安全大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要更加深刻认识到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感、紧迫感,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整改、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春节前后校园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请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带头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以对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梳理、深入排查,确保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安全委员会各专项工作组要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针对重点部位开展校级层面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关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平安有序,坚决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对照内容,全面排查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一)开展校园治安、交通、消防隐患排查;(二)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库房、动物房等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三)开展食堂及食品安全检查、卫生防疫检查;(四)加强学生宿舍、施工工程安全检查;(五)师生疫情防控、安全、防范电信诈骗等教育情况检查;(六)校园疫情防控安全措施检查。

四、自下而上,扎实推进

(一)自查阶段(20211223日至1231日)。

校内各单位根据自己的情况,对照检查内容逐一进行检查,检查后总结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确保做到不留安全隐患。对于本单位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学校汇报,从速彻底解决问题。

(二)学校检查阶段(202214日至19日)。

学校安全委员会各专项工作组开展校级层面安全大检查,并结合各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

学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