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医护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的日常管理,规范校园电动车的停放秩序,预防事故发生,保证校园交通安全,认真履行好《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及交通秩序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电动车校牌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牌号申领条件
1、人员条件:校内教职员工、在校学生、校内承包经营户、后勤保障人员、长期用工人员;
2、车辆条件:已经取得公安电动车牌照并悬挂的电动自行车。
二、校内牌号申领办法
1、各类人员申领登记时需携带材料如下:
A类(校内教职工)携带车辆行驶证(含电子行驶证)、个人身份证或教师工作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后登记。
B类(在校学生)携带车辆行驶证(含电子行驶证)、学生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后登记。
C类(校内承包经营户、后勤保障人员、长期用工人员)在承包期内或用工期间内,携带车辆行驶证(含电子行驶证)、个人身份证、校内所管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审核后登记。
2、所有未挂(办理)公安统一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
3、仙林、汉中门校区均要办理校内电动自行车牌号。
三、时间地点安排
1、2022年11月18日至12月4日:每天9:00-18:00办理登记手续。
2、2022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统计数量,制作车牌。
3、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10日:在登记地点领取车牌。
4、地点: 仙林校区西门校园110警务室
汉中门校区南门校园110警务室
四、校内牌号使用时限
1、教职工为在校工作期间,如遇调离或辞职等原因离开学校的,取消牌号并禁止其在校内骑行电动自行车。
2、学生为在校学习期间,毕业或其他原因离开学校的,取消牌号并禁止其在校内骑行电动自行车。
3、校内承包经营户、后勤保障人员、长期用工人员为在校服务期间,如服务合同到期、承包合同到期的,取消牌号并禁止其在校内骑行电动自行车。
4、各类人员均不得将车牌号转借或转卖他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牌号在校内使用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对人员进行通报。
保 卫 处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