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15 浏览次数: 179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切实筑牢学校安全防线,维护师生生命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和学校工作部署,现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时间

2月14日至2月28日。

二、安全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一)开展校园治安、交通、电动车充电、消防隐患排查;(二)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库房、动物房等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三)开展食堂及食品安全检查、卫生防疫检查;(四)加强学生宿舍用电、施工工程安全检查,规范工程安全管理;(五)师生安全教育、防范电信诈骗宣传等情况检查。

三、安全检查要求

请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即日起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带头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以对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紧盯关键领域,认真梳理、深入排查本学院、本部门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隐患的排查、记录、整治、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安全隐患检查台账,坚决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

学校安全委员会各专项工作组于2月20日起组织校级层面安全大检查,针对重点部位存在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关停。各专项工作组组长要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平安有序。

泰州校区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