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30 浏览次数: 146

各学院(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迁移对象

户口在校的2024届毕业生。

二、文件规定

毕业离校时应及时主动办理户口迁出。毕业后户口未迁出的,只能办理户口迁移,与户口相关的出境、身份证、银行卡、购房、贷款、婚育、保险、公证等一切事宜的户籍证明均无法办理。

三、工作安排

1.请户口在校的毕业生仔细阅读《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后,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确认函》交所在学院(培养单位)。

2.请各学院(培养单位)收齐《毕业生户口迁移确认函》后,于612日前交保卫处。

3.保卫处到公安机关集中代办户口迁移证,毕业前交各学院(培养单位)发给学生。

四、其他事项

各学院(培养单位)如果需要户口在校的毕业生名单可与保卫处联系。联系人:王晓燕,电话:85811543,地址:仙林校区D5-204户籍室。

 

附件:2024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确认函、户口迁移须知.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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