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暑期校园安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结合暑期工作安排情况,现将学校2015年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请留校师生医护员工遵照执行:
一、户籍相关工作
(一)毕业生迁户口:
1.应届生凭《报到证》,到户籍所在地仙林派出所迁出;
2.毕业超过两年的,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回原籍的报到证,凭身份证办理;
3.户口迁回原籍的不得委托他人去派出所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事项,需携带上述证件及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改迁须携带新的《报到证》及原《户口迁移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
(二)教职工及在校生户口常表借用:
户口在学校的师生,暑假需要借用户口常表的,请于7月16日前,填写《户口使用申请表》(保卫处网站下载)后,提前借出。
二、人员与车辆进出
(1)假期校园保安正常立岗,每日23:00至次日06:00校园实行半封闭管理,进出人员应主动配合门卫查验。
(2)大件物品出校门由所在单位说明物品明细、用途并加盖公章,出门时主动接受门卫检查。
(3)装修、维修施工单位车辆进出校园须有校方部门出具的施工证明,获得保卫处同意后方可进校。施工人员要在保卫处备案。
三、档案室、人事档案室、机要室等重要安全场所,假期无人值班的,应及时布防报警装置。
四、切勿在办公场所存放贵重物品或大量现金,注意防火工作,及时切断电源。
五、楼宇物业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部门)对所管理的场所(如实验室、图书馆等重点部位)可以采取全封闭或半封闭管理,安排物业专人值守进行管理,各单位安排人员定期查验。
进行实验的单位要安排教研室值班,学院可安排保卫处查岗。
为明确责任,假期重点部位及封闭场所实行“谁使用谁负责、当场签字交接”的办法进行管理:即使用人在当天进入封闭场所工作时,须与值守物业管理当面交接,工作期间该场所的安全由使用人负责;工作结束后,再与物业值守人员交接。如无特殊需要,所有封闭场所非工作时间不允许留人在内,特殊情况须经所在单位(学院)批准,并报保卫处备案。
六、留校人员安全管理
各学院要加强对暑假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人身伤害等宣传教育;学工处要做好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学生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助困政策;后勤处要做好暑假留校的食堂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宿舍禁止留宿不符合留校条件的学生或外来人员。
七、暑期校内施工须知
假期在校园内进行维修、装修的施工的单位,需负责施工场所的安全,相关负责人须持相关证明至保卫处报备人员和车辆信息,办理相关证件;施工人员一律凭校内职能部门办理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园,施工车辆须凭临时通行证进出校园。
八、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要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值班登记,相关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校园安全动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预案。
暑假期间保卫处24小时值班,人员安排见校务公开五大系统值班表。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