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师生办理居住证流程
一、开具居住证明(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居住在校内学生宿舍的学生:到所属学院或培养单位开具,学生居住证明模板见附件。
——居住在校内教职工公寓的教职工:到国有资产管理处B12-F111-1房管科开具,电话:025-85811907。
二、携带居住证明、身份证、学生证到保卫处登记备案
办理地点:仙林校区D5-204综合管理科,电话:025-85811543。
三、携带本人证件和保卫处盖过章的居住证明去公安机关办理
办理地点:
仙林校区:仙林派出所(栖霞区文枢东路11号)
汉中门校区:华侨路派出所(五台山体育馆院内)
附件:学生居住证明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