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巡逻队员接到火灾报警后,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并向当天值班领导汇报。
二、听从现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并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初期火灾,防止火势蔓延。若火势较大难以控制,应向值班领导和单位领导报告。根据火势情况及领导指示确定是否拨打119报警电话。
三、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救火;在楼梯口、拐弯口、叉道路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并在上风向的指定地点集合;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火势,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四、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五、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等进行扑救,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消防部门的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灾现场总指挥的命令。
六、及时安排人员在学校大门及主要路口做好引导消防车的准备。在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七、火灾扑灭后,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火灾事故现场警戒。
八、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