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寒假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25 浏览次数: 414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教育厅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与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学校全面开展学期结束前仙林、汉中门、泰州三校区安全大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要更加深刻认识到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感、紧迫感,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整改、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春节前后校园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组织和检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前一阶段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此次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对照要求,全面排查

(一)开展学生宿舍、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办公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

检查要求:要深入排查这些场所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是否到位,各环节安全管理是否存在漏洞和隐患。要逐一细致排查门、窗、锁是否坚固,水、电、气是否安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可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标识是否明显,消防控制室是否按规范要求值班,门卫管理、日常巡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二)开展实验室、特种设备、危化品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

检查要求:要深入排查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是否有力,日常安全管理是否严格、到位,特别是危化品、特种设备等使用管理是否完善,存放是否合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三)开展校舍、围墙、在建建筑工程的检查

检查要求:要深入排查学校所有工地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安全措施、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深入排查校内所有可能存在危险的池塘、陡坡、围墙等场所是否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防止因攀爬、溺水发生意外事故。

(四)开展食堂及食品安全检查、卫生防疫检查。

检查要求:要深入排查学校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对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的监管是否到位,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等各个环节是否卫生、严密、科学。食堂、水源等易发事故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是否到位,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是否完善,校内商业网点的食品经营是否纳入监管范围等。

(五)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检查要求:要深入排查校园内部及周边交通管理是否科学有序,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善,交通警示标牌、标线、标志是否明显,进出车辆管理是否规范,车辆停放是否合理。

(六)开展水、电、气设施设备隐患排查

检查要求:校内水、电、气及各项基础设施设备配备是否完备,标识是否清晰,有无老化破损,相关防护设施是否安全有效,维护保养是否及时到位,操作人员是否具备业务知识并做到持证上岗。

(七)开展各类安全主题教育

寒假前,针对不同师生群体开展一次安全主题教育。重点做好实验室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饮食安全、治安防范等方面的安全宣传,加强留校学生管理并做好审核统计和服务工作,加强对校外参加实习实训学生的安全教育、监管,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

四、自下而上,扎实推进

(一)自查阶段(20201228日至1231日)。

校内各单位根据自己的情况,对照检查内容逐一进行检查,检查后总结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确保做到不留安全隐患。对于本单位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从速彻底解决问题。

(二)学校检查阶段(202114日至202119日)。

学校安全委员会各专项工作组开展校级层面安全大检查,并结合各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


  

                                           学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