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医大保字〔2022〕4号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提高校园交通通行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校园车辆及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校园车辆违规停放、超速行驶等危害校园交通安全行为的整治,进一步规范校园停车秩序、行车秩序,增强师生员工交通法规和安全意识,营造良好校内交通环境,推进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
二、整治重点
1.车辆乱停乱放。整治车辆堵塞人行通道、消防通道,不按交通标志标线停放等行为。
2.长期占用行为。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长期占用校内公共空间资源,清理无主“僵尸车”。
3.不文明行车行为。整治校内超速行驶,不按交通标志标线行车等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机动车
1.进入校园的车辆实行准入登记。重新梳理、登记校区内教职工、服务外包人员的机动车信息。原则上,教职工每人只允许登记1辆机动车;外聘人员、服务外包人员车辆确需进校的须经校内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登记;各类学生不得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
2.加强校外车辆临时进校管理。校外人员车辆临时进校需审批通过后方可进校,进校后在指定区域即停即走,原则上不得过夜。
3.规范校区内行车秩序。机动车需严格按照校内交通标志标线行车,汽车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
4.规范校区内车辆停放秩序。机动车需严格按照停车标线停放,校区内除停车场及划定停车位外,其余均为禁停地段,严禁随意停放、占道停放。对违停车辆进行贴单告知,首次为警告,在校务公开通报车牌;第二次在校务公开通报车牌及部门,列入重点警告名单;第三次在校务公开通报车牌、姓名及部门,并列入重点处罚名单。列入重点处罚名单的校内车辆禁止入校15天,期满后重新申请入校的,本人签署承诺书,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可申请解除;列入重点处罚名单的校外车辆谢绝入校。
5.在仙林校区内长期停放的机动车、无主“僵尸车”,将由保卫处清点登记,在校务公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人认领车辆将协调交管部门进行清拖。
(二)非机动车
1.梳理、登记校区内师生医护员工的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滑板车、自行车等)车辆信息。师生医护员工及服务外包人员的电动自行车应依法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在规定时间内到保卫处集中申请办理校内牌照,申请办法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生车牌一次性办理,以后不再发放新增车牌。自2023年3月1日起,未悬挂校内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进出校园和在校园里骑行,校内骑行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2.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学校对校区内非机动车停车位和停车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在校园里建设规范安全的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严禁违规充电行为,发现违规充电的将收回校内非机动车号牌并取消校内骑行资格。
3.规范停放秩序。学校规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统一划定标志标线;加强共享单车日常管理,建设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停车区。
四、工作要求
1.明确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意识,各单位负责人要履行“一岗双责”,把按照要求配合完成规范车辆管理作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保障师生正当权益、提升教职工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提升学生文明素养和家校情怀的重要工作来抓。党员、干部、教师要带头执行管理规定,自觉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管理,确保将校园车辆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2.落实管理责任。保卫处负责督促保安队对停放在主干道和公共区域的车辆进行管理。后勤管理处负责督促物业公司依据合同托管范围,对停放在楼宇建筑物架空层及其周边的车辆进行秩序和安全管理;校内各商业网点对“门前三包”进行秩序管理。
3.加强教育引导。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协调各单位各学院加强对师生校园交通安全的教育引导工作,发布“文明交通”倡议书,营造良好校园氛围。保卫处牵头组织面向全校开展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培训,会同纪委、工会、团委加强纠察督查,落实通报和处罚措施。
4.完善制度保障。结合校园交通管理实际,及时总结车辆秩序管理工作经验,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建议,修订完善《南京中医药大学校园车辆及交通管理办法》,构建校园车辆管理长效机制。
本次整治工作范围主要为仙林及汉中门校区,泰州校区参照执行。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