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户籍使用流程
一、适用人群
1.户口在校且未毕业的学生
2.户口在校且在职的教职工
二、线上办理(户籍扫描件)
1.申请人登录南京中医药大学综合服务门户,进入“服务中心”,选择“保卫服务→师生户籍使用”,点击“我要申请”后按要求完整填写表单并提交。
2.保卫处审核办理:
——审核同意,流程办结后,申请人在“综合服务门户→办结事务”中打开并下载户籍材料。
——审核不同意,说明原因回复申请人。
三、线下办理(户籍复印件或原件)
(一)借用户籍复印件
申请人持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到保卫处办理借用手续。委托他人时,受托人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
(二)借用户籍原件
申请人持借用申请表、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到保卫处办理借用手续。委托他人时,受托人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借用申请表以及委托书。
(三)注意事项
借用申请表及委托书模板见附件,委托书签名须委托人手写。
(四)办理地点
保卫处综合管理科,地址:仙林校区D5-204、电话:85811543。
四、相关提示
(一)关于出入境证件
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无需借用户籍,直接携带身份证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办理。
(二)关于居民身份证
1.户口新迁入学校后,原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正常使用。
2.如需换领身份证,无需借用户籍,直接携带原身份证、学生证,到公安机关办理。
3.如需补办身份证,只需要携带户籍、机动车驾驶证、居住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到公安机关办理。如需借用户籍,请按上述“借用户籍复印件”的说明办理。
注:仙林校区就近的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在文苑路118号栖霞政务服务中心D厅。
附件:1. 在校学生借用集体户口申请表.doc
2. 委托书范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