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迁移对象
户口在校的2024届毕业生。
二、文件规定
毕业离校时应及时主动办理户口迁出。毕业后户口未迁出的,只能办理户口迁移,与户口相关的出境、身份证、银行卡、购房、贷款、婚育、保险、公证等一切事宜的户籍证明均无法办理。
三、工作安排
1.请户口在校的毕业生仔细阅读《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后,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确认函》交所在学院(培养单位)。
2.请各学院(培养单位)收齐《毕业生户口迁移确认函》后,于6月12日前交保卫处。
3.保卫处到公安机关集中代办户口迁移证,毕业前交各学院(培养单位)发给学生。
四、其他事项
各学院(培养单位)如果需要户口在校的毕业生名单可与保卫处联系。联系人:王晓燕,电话:85811543,地址:仙林校区D5-204户籍室。
附件:2024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确认函、户口迁移须知.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保卫处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