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国庆节前后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24 浏览次数: 28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筑牢安全防线,以实际行动庆祝新中国七十五周年华诞和建校七十周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工作部署,学校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4年国庆节前后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015日。

二、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一)开展校园治安、交通、电动车充电、消防隐患排查;(二)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库房、动物房等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三)开展食堂及食品安全检查、卫生防疫检查;(四)加强学生宿舍用电、施工工程安全检查,规范工程安全管理;(五)师生人身财产安全、防范电信诈骗等教育情况检查。

三、检查形式

(一)二级单位自查

请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即日起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拉网式自查自纠工作,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带头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以对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聚焦重点部位,认真梳理、深入排查本部门、本学院、本单位安全隐患,确保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确有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及时关停。要进一步规范隐患的排查、记录、整治、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安全隐患检查台账,坚决防范遏制重大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各单位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应于101日前报送至学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邮箱:xuni@njucm.edu.cn

(二)校级层面检查

学校安全委员会有关专项工作组应于927-30日期间针对消防、交通、实验室、危化品、特种设备、食堂食品、学生宿舍、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关停。各专项工作组组长要以一失万无的高度警惕,盯紧万无一失的目标,全力以赴坚决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平安有序。

四、安全教育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要在国庆节前组织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利用多种方式提醒师生员工注意假期安全,包括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安全、施工安全、宿舍用电安全、治安防范、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内容,特别要提醒师生员工在往返校园、外出旅游及社交活动时密切注意交通及人身安全,提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值守

国庆期间,学校各级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要保持通讯畅通,如遇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并迅速响应协助妥善处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泰州校区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923

附件: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