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2-17 浏览次数: 10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工作部署,现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31日。

二、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一)开展校园治安、交通、电动车充电、消防隐患检查;(二)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库房、动物房、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三)开展食堂及食品安全检查、卫生防疫检查;(四)加强学生宿舍用电、老旧房屋、设备线路安全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督查及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规范工程安全管理;(五)师生开学安全教育、防范电信诈骗宣传等情况检查。

三、检查形式

(一)二级单位自查

请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即日起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结合上级和学校发布的各类专项安全管理方案、工作要求,拟定自查清单,安排专人实施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做到全方位、全覆盖、无盲点、无死角、无漏洞。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即查即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计划,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推动限期整改,坚决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校级层面检查

学校安全委员会有关专项工作组将于224日—28日期间对各单位落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各专项工作组针对消防、交通、实验室、危化品、特种设备、食堂食品、学生宿舍、建筑施工、图书馆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关停。

四、其他要求

请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于228日前将自查报告(包括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等,模板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学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ni@njucm.edu.cn,联系电话:85811847

汉中门校区安全检查工作由汉管办牵头组织,泰州校区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docx

 

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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