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清明假期将至,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厅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校园安全工作,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周密部署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1、重点场所检查:假期前对实验室、食堂、宿舍、图书馆、施工工地等重点区域开展安全排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用电用气规范、危化品管理严格。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即查即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推动限期整改,坚决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
2、安全教育提醒:通过通知、公告等方式,提醒师生注意以下事项:清明祭扫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倡导文明祭祀;出行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防范电信诈骗,保护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三、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
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值班人员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密切关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发现苗头性问题或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并妥善处置。校总值班室电话:025-85811613,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汉中门校区安全检查工作由汉管办牵头组织,泰州校区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