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新生户口迁移须知
根据江苏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考入我校的本省籍学生,入学时根据本人自愿,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待毕业后直接将户口迁至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学生本人要求迁移户口的,准予办理迁移手续,请在入学报到前自行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非本省籍学生,按当地政策办理。
一、迁移户口需提交的材料
1.《2023级新生个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出生地、籍贯必须具体到“××省××市(县)”;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在新生入学报到后一周内:学生将上述材料交到所属学院;各学院收齐后,附带各班级的学生花名册,一并交到校保卫处户籍科。
户籍科统一办理迁移手续,不接受新生个人单独提交材料。
三、相关提示
1.居民房屋拆迁、集体土地转让或出租一般按户籍人口补偿,如因户口迁入学校不能获得补偿,学校不承担任何损失;
2.无论是否迁移户口,2016年7月1日开始,全国已陆续可以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
3.有意愿在南京购房的,请学生家庭自行了解南京购房政策后决定是否迁移户口。
如有疑问,可咨询保卫处户籍科王老师,电话:025-85811543。
南京中医药大学保卫处
2023年7月
2023级新生户口迁移须知.docx
2023年级(学校)新生户口迁移明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