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南京中医药大学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责任书》及《安全保卫工作(三、四级)责任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1-06 浏览次数: 301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巩固“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成果,根据学校要求,各单位须签订2017-2019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责任书》(简称“二级责任书”)及《安全保卫工作(三、四级)责任书》,责任书在签订人员任期内有效。具体要求如下:

1.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自行下载和打印《责任书》,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二级《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交保卫处、一份本单位留存)。三级、四级《责任书》一式三份(一份交保卫处、一份本单位留存、一份本人留存)。

   2.请各学院、各部门于2017113日前将签订的《责任书》交保卫处。联系人:卢东霖。

3.学校将每年按照《责任书》内容,开展考核评优活动,对执行《责任书》不力的单位将取消评优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doc

附件2.docx